摘要
基层治水是水利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查传统时期的湖村水利治理可以发现,在没有外部力量介入的情况下,独立、分散的个体农户通过以"堤垸""聚落"和"连界家户"为单元的多层级治水体系实现了自治性治水。自主性治水建立在自愿性和协作性基础之上,人们通过自我组织,在不同层级的水利单元完成不同的水利管理活动。自主性治水与治水层级成反比例关系,治水层级越高,治水的自主性越低;治水层级越低,治水的自主性越高。治水层级决定了自治性治水的限度,也为外部力量介入提供了条件。湖村的治水实践对当下实现多样化自主性治水、弥补政府治水不足、完善水治理体系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70-76,共7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村委会下沉自然村的实践
问题及对策研究"(15YJC810012)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河长制'设立背景下地方主官水治理责任问题研究"(17BZZ044)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农村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研究"(16JJD8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