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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未获得税优识别码的,其支出金额能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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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第五条规定,保险公司销售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及时为购买保险的个人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并在保单凭证上注明税优识别码。
出处 《税收征纳》 2017年第10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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