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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民法总则》新的法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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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是人类文明智慧结晶.其形而上饱含着哲学思想和社会思潮,形而下则涵盖市民生活和商业活动的惯例.孟德斯鸠说,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1986 年,我国在改革开放后不久制定的《民法通则》是在民法体系极不完善的情况下,形成的微缩版的框架性的民法典,已无法适应当前的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需求,这是《民法总则》编纂时的共识.2017 年10月1 日生效的《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具有统摄民法框架结构的纲领作用,其中新建的法人制度突破了《民法通则》以及相关法律,做了诸多契合现实实践需求的新规定.
作者 方维亮
机构地区 合肥市委党校
出处 《农家科技(理论版)》 2017年第10期75-7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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