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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广告表演专家”事件媒介主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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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查处的“医药广告表演专家”事件,反映出当前存在的一些所谓的“神医药专家”在电视媒体代言涉嫌的虚假传播现象。电视作为传统媒体的代表,历来被赋予权威性和可靠性,以播放广告为重要创收来源。广告主以付费方式通过电视媒体进行商品相关信息传播,实现传递品牌价值和品牌形象的目的。该事件暴露出电视在网络媒体强势覆盖下对广告的“渴求”,而放松了对广告的审核“苛求”。虚假电视广告屡见不鲜,而此次集中性爆发受当下媒介环境影响甚深。电视媒体的关联主体及存在问题在事件中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作者 陈日红
出处 《青年记者》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2期13-14,共2页 Youth Journ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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