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中国证监会印发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引》对投行内控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投行类业务制度体系,并首次提出“三道防线”的概念,即第一道防线是项目组、业务部门;第二道防线是质量控制;第三道防线是内核、合规、风险管理等部门或机构,构建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体系。并规定“从事投行类业务质量控制、内核、合规、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工作的人员数量不得低干投行类业务人员总数的1/10”。
出处
《商业会计》
2017年第21期5-5,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