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有效保障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自愿性,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而值班律师制度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保障措施。值班律师角色定位不清,严重限制了值班律师制度功能的发挥。应赋予值班律师以"准辩护人"的身份,突出其"量刑结果协商者"及"诉讼程序监督者"而非"司法机关合作者"的功能定位,合理解决值班律师角色定位与协商功能、监督功能与"站台效应"、诉讼功能与制度激励之间的矛盾。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42-49,共8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