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机制的特质决定了其应有独特的责任方式。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责任方式体系的构建应从预防性责任方式、补偿性责任方式和惩罚性责任方式三个方面予以着力,具体包括排除危害、环境修复、赔偿损失、损害忍受之补偿、公开道歉、声誉型惩罚和罚款等。
出处
《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3期35-41,共7页
Journal of 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6SFB3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