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学研究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应遵循对应性、中介性、层次性和互补性原则有序展开。以此考量"强制阐释",可以发现其选择方法突出主观目的、否定客观对象,其运行方法放大研究意图、否定方法中介功能,其操作方法倚重知性分析、忽视直觉感悟与理性综合,其运用方法自诩优越、忽视方法间相互补充。上述与生俱来的"顽疾"使得"强制阐释"不可能带来科学、公正的研究与批评。20世纪西方文论与批评一定程度上具有"强制阐释"倾向,存在方法论危机,其研究结论注定主观意图突出,需要引起格外重视。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1期71-76,共6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文学文本理论中国化问题研究"(17BZW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