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狂"在汉语文化史中多有贬义。从先秦迄于唐,"狂"的意义都停留在道德伦理层面,且多用在记叙性质的史传类著述中,在抒情审美类的诗歌等作品中出现极少。自唐代开始,文人在诗歌中广泛使用"狂"字,或总万物之情,或抒一己之怀。同时,唐代文人还非常钦羡和推崇历史上著名的"狂"人如接舆等,常以"狂"自诩。中唐"以怪为美、以丑为美"、打破传统诗教观念的束缚、重视创作主体个人情志表达的文学思潮对"狂"的风行和审美转化有着推波助澜的意义。"狂"作为审美的观念在唐代尤其是中唐以来的文艺品评中不断被采用,这标志着"狂"正式进入到审美的范畴。
出处
《文化遗产》
CSSCI
2017年第6期140-147,共8页
Cultural Heritage
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项目编号:GD16XZW13)
"广东省教育厅项目"(项目编号:2016WQNCX097)支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