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治理创新的目的在于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在近年来的社会治理创新中出现的契约治理模式、协商治理模式以及微治理模式,不仅化解了基层社会矛盾,而且其溢出效应表明这些治理模式也能够运用于其他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中。但是这些治理模式并非化解所有社会矛盾的万应灵药,要保持基层社会的和谐,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从而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稳定的政治环境。
出处
《湖湘论坛》
CSSCI
2017年第6期114-119,共6页
Huxiang Forum
基金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农村基层社会矛盾源头治理的江苏实践研究"(项目编号:16ZZD003)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现代社区共同体精神养成的'微治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6ZDIXM007)
江苏省服务型政府建设研究基地成果(项目编号:3091601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