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5月1日,随着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营改增"在我国全面实施,这意味有着66年历史的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后,如何选择可以代替营业税地方主体税种,弥补地方财政短缺,重新梳理和规划地方财税体系,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5期64-67,共4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基于战略导向广西高校财务预算与绩效管理研究"(项目编码:2013ZCW052)
广西民族大学专业建设项目开放课题"税收政策的目标权衡与制度优化研究"(项目编码:KT20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