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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核心素养教师应有的能力及素养(Ⅱ)——做学生的心灵与精神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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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对教师自身的素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落实核心素养培养要求,教师需要根据《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中的具体要求完善自身的能力与素养。教师为完成自身肩负的育人使命和学生的精神导师角色,应完善自身人文素养且有进行“美”的教育的能力;拥有良好的处理人际的能力与素养以及完善的人格;良好的心理素养及自我认知;充满对教育和生命的反思与体悟;具备对学生进行正确价值观引领的能力和多维责任培养的素养,从而有的放矢地充实自己,使自身具有承担核心素养时代育人责任所需的相关能力与素养。
作者 宋晓亮
出处 《新课程研究(上旬)》 2017年第10期105-109,共5页 New Curriculum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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