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常情况下国际条约被认为是国际法的范畴,然而不争的事实是国际条约对一国行政法及其格局有着非常深刻的影响。国际条约中存在着行政法渊源,如国际条约中有关行政法原则的规则、行政组织的规则、行政行为的规则、行政救济的规则等;国际条约使行政法治的精神有了新的价值,如国际条约对行政法渊源理论的价值、对行政法治理念的价值、对行政法功能的价值等;国际条约对行政法的影响最主要地体现在对行政法规制技术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国内法与国际条约同时规制行政权、行政权的行使必须追求双重价值、行政法规制方式的弱强制性等。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13-119,共7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上海市法学高原学科项目(项目编号:SHZF201501)
司法部2013年国家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行政强制设定后评估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3SFB30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