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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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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总发[2017]99号) 建筑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以来。通过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妥善解决了原税制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顺利实现了税制平稳转换,为建筑行业的发展营造了更为有利的税收环境。近期部分企业反映,试点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取得抵扣凭证有难度、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有障碍、异地施工预缴税款有困难等方面问题。
出处 《安装》 2017年第11期9-10,共2页 INSTAL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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