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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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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11月5日起,在我国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了。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从11月5日起施行。决定将之前的会计法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删除,修改为:
出处 《江淮法治》 2017年第22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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