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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虐待买回来的儿童,可以不追究收买人的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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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和妻子结婚多年,但因为妻子的原因未能生育,我母亲望孙心切,希望能早日抱孙。2015年12月,我母亲听高某说有户人家要“送”婴儿,但是需要支付6万元,于是我母亲瞒着我们拿了6万元交给了高某。2016年6月23日,高某将男婴抱给我母亲。但我母亲跟我们说婴儿是捡来的。
作者 南芳
出处 《人民之声》 2017年第7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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