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是哈佛大学教授奥利弗·哈特(Oliver Hart)和麻省理工学院教授本特·霍姆斯特罗姆(Bengt Holmstrom),他们的获奖理由是在不同方面对契约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做出了重要贡献。契约理论(contract theory)是将人类社会的交易和制度看作是一种契约(合同),研究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如何设计最优的合同安排,尽量减少当事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风险,保障各方参与主体的利益和积极性,最终实现提高社会总福利水平的目的。在契约理论的研究中,霍姆斯特罗姆的学术贡献在于完全契约理论,哈特对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发展有着重要贡献。
出处
《现代企业》
2017年第11期13-14,共2页
Modern Enterpr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