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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今年9月1日起实施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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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 7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将为流动人口在粤工作与生活提供切实保障。该条例规定,拥有广东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将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等7项公共服务和办理出入境证件等7项便利服务。
作者 姚群
出处 《人民之声》 2017年第8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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