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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结婚,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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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于2016年8月,认识了深圳某公司的谭小姐,出于对爱情、婚姻、家庭的美好向往,我将2015年10月认购的房产,在2017年6月登记在我与谭小姐名下。现我与谭小姐由于种种原因,未能结婚。谭小姐以不动产权证上有她的名字为由,要求分割房产或要求我做巨额补偿。请问她的要求合理吗?
作者 黄昌赣
出处 《人民之声》 2017年第9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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