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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企业有权拒绝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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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9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企业有权拒绝政府有关部门收取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外的费用。
作者 姚群
出处 《人民之声》 2017年第10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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