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能否既享受工伤待遇又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3年12月1日,王某到某公司从事货运卡车驾驶员工作。2014年9月30日。王某在等待装煤时被该公司的另一车辆撞倒并碾压受伤。2014年11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王某为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伤残六级,停工留薪期8个月。
作者 高翔 方莹珺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7年第11期43-44,共2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