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虽然经过近十多年的城市化改革,但是农村人口仍然占据总人口的一半左右,因此,保障农民利益,使他们更好的分享改革的成果,关系到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关系到我国宏伟目标的实现。因此培养农村法律人才至关重要,它可以更好的保障农民权益,稳定农村地区的社会秩序。然而,由于农村地区社会、经济等的弱势地位,使得农村法律人才出现了严重短缺。培养农村法律人才可以考虑将农村法律人才的培养与法律硕士的教学模式相结合,在招生考试、课程设置、校外实习等方面为培养农村法律人才提供便利。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7年第19期226-227,共2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