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医学美容市场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群接受医学美容治疗.2001年12月19日卫生部发布第十九号令《医疗美容管理办法》,首次正式将医疗美容医科设为一级诊疗科室,并在其下设立了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和美容中医科等4个二级诊断科目.就美容皮肤科而言,近10年的发展证实,美容皮肤科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皮肤科,其所涉及的诊治项目、运行模式和价值评判等,与综合医院皮肤科有许多不同,尤为突出的是:新的疾患种类命名与诊断标准的确定、与之相适应的医疗文书书写这两方面内容存在相当大的反差,亟待扩充和修改.
出处
《中华医学美学美容杂志》
2017年第5期351-352,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Medical Aesthetics and Cosmet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