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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调解中三个不可或缺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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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的民警,在治安案件的调解过程中,能否坚持正确的思路,关系着案件调解的成败,也考验着民警的办案能力和群众工作的能力。笔者认为,在治安案件的调解过程中民警必须具备三种意识,即一份公正意识、一份执法为民意识、一份服务大局意识。具有并做到这三个"一",办起案件来才能让当事人满意,受到社会认可。一、公正意识公正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公道正派是民警工作的根本要求。
作者 李奋军
出处 《派出所工作》 2017年第11期74-76,共3页 Police Station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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