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权力与权威是影响村民自治单元活力和自治成效的两种组织力量。权威对自治单元的内动力具有强大的激活作用,而权力却难以产生自主能动性。当前我国村民自治的基本单元——行政村是由国家权力建构的单元,规模范围超出了权威的效用边界,导致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我约束力日渐式微。因此,需重构村民自治基本单元,找回权威,激活村民自治的内生动力。
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45-50,共6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基层群众自治有效实现的途径和条件研究"(项目编号:16AZZ01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条件-形式’视角下的村民自治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5JJDZONGHE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