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机关社会治理职业能力是完成岗位目标和职责任务的素质体现,是实现公安机关社会治理目标任务的保证和前提;职业能力治理的目标是善治(良好的治理),协同不同的力量与不同的立场,共同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公安机关通过与市场、公民、社会组织及其他行政部门的合作,正确运用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增强和提高公安机关尊崇宪法与履行宪法、科学决策与政策执行、公共安全与保障应急、吸收资源与分配资源、社会动员与合作发展以及冲突平衡与冲突控制等职业能力。
出处
《净月学刊》
2017年第5期107-112,共6页
Journal of Jilin Public Security 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