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渝府办发[2017]14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着力构建责任明晰、体系完善、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18期4-5,共2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