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渝府办发[2017]14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精神,为提高药品质量疗效,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和使用行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推进健康重庆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18期5-9,共5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