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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规范女职工产假及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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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天津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女职工产假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生育产假时间和产假期间工资待遇进行规范。《通知》明确天津市女职工正常生育产假为98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其中预产期前可以休假15天。
作者 津宣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7年第11期54-54,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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