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购买服务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方式,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政府购买服务作为一种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其基本框架也已从中央到地方建构起来,对推进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但第三方评价还是政府购买服务运行中的短板,直接牵制了政府购买服务功效的充分发挥。主要是由于我国第三方评价机构目前独立性、专业性还不够,在评价模式上也不够科学。这首先需要政府转变思维方式进一步向社会分权,协调好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关系,通过事业单位改革强化第三方评价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在绩效评价体系的建构上以"目标—结果模式"取代"投入—产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