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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保单与本约保单的关系及效力认定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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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预约保险合同和保险合同涉及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预约保险合同设立了保险合同的缔结义务。预约保险合同并不能直接产生保险合同义务,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不能依据预约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只有签订保险合同后,保险公司才就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负赔偿义务。保险合同中未约定的内容,可以适用预约保险合同中的约定;保险合同对预约保险合同已变更的内容,应优先适用保险合同的约定。
作者 侯德强
出处 《人民司法》 2017年第26期7-11,共5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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