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农业、水利、国土资源厅(局):
为加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以下简称救灾资金)管理,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闲发[2015]3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规定,
出处
《国土资源通讯》
2017年第16期9-11,共3页
National Land & Resources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