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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强制外地建筑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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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总发[2017]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建筑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以来,通过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妥善解决了原税制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顺利实现了税制平稳转换,为建筑行业的发展营造了更为有利的税收环境。
出处 《建筑设计管理》 2017年第11期36-37,共2页 Architectural Design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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