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检察最初主要指行政抗诉。行政诉讼法修改后,检察机关获得了对行政诉讼全过程监督的权力。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为行政检察增加了新的职能。这些变化导致了行政检察制度的重构与完善。厘清当前行政检察的基本问题,是顶层设计行政检察制度的前提。重构行政检察制度可从行政检察的基本范畴、概念体系、基本原则、运行机制、关键难点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6期123-125,共3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