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初任检察官选拔任用制度是检察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当前初任检察官选任制度重行政素质考察轻专业水平检测;重理论知识测试轻实务能力考核;重集中考试筛选轻日常学习记录;重政治素质评估轻经济状况和诚信品行监督,这些问题能否有效解决影响着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1906年清政府仿行日本宪政,移植日本检察制度,建立起了近代中国检察制度。虽然这些改革举措最后因没有完全实施而以失败告终,但对其制度设计的合理理念进行正确解读,能够为完善我国当前初任检察官选任制度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第6期129-132,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