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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深圳 共建共享“无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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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重点立法项目,2014年10月底形成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该条例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2017年3月1日,修订后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确保公众免受“二手烟”的危害,保护公众健康。
作者 菱垣 唐琼
出处 《大众医学》 2017年第12期10-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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