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宗教工作既是群众工作,同时也是社会工作。把宗教问题转换为社会问题,这个转换的动力与方法就是法治化。法治中国是新时期中国深入改革的主要使命之一,而宗教工作的法治化则是法治中国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宗教工作法治化,或者是面对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法治思维方式,主要意义就是要在政治、社会、宗教、信教群众与非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与界限中,经由国家法律而相应地体现为现代社会平等、公正、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层面的制度设计。其基本要求就是中国宗教发展中国化与宗教工作法治化两大原则的相辅相成。这在相当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宗教的未来与特点,同时也在宗教工作群众性与社会性的层面上,决定着法治中国的普遍功能与深远影响。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项目<中国民间信仰研究>(10&ZD113)
<现阶段我国社会大众精神文化生活调查研究>(12&ZD012)阶段性成果
汕头大学文学院基督教研究中心资助(资助编号:STUCCS201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