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风险型经济犯罪是公安机关提出的一个业务概念,是指可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金融犯罪和其他严重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风险型经济犯罪具有涉案金额高、涉及地域广、涉网涉众和社会危害严重的特点。公安机关防范风险型经济犯罪应当实施"掌握关注、警示教育、熔断处置、立案查处"四级预警机制,与有关职能部门通力配合、合力处置。在打击风险型经济犯罪中,应当做到主动出击、抓住战机,全警协调,不留后患。
出处
《犯罪研究》
2017年第5期65-70,共6页
Chinese Criminology Review
基金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的维稳与维权"(项目编号:15CFXJ1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