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政府为了实现乡村社会整合、复兴乡村经济的目的开办乡村合作事业。苏南乡村由于传统商品经济水平较高,在江苏省政府和江苏省农民银行等各方面力量的推动下,蚕业乡村合作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由于国民政府的合作制度设计本身、政权的局限性和对乡村经济问题解决的不彻底,蚕业合作效果相对有限。
出处
《市场周刊》
2017年第11期56-57,共2页
Market Weekly
基金
2014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近代苏南蚕丝改良与乡村近代化研究(2014SJD742)
2015年江苏省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苏南蚕丝生产与农村近代化进程研究(15LSC00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