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英国、美国以及德国保险人告知义务制度的比较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商业保险的告知义务规定与社会保险制度完善与否有密切的联系,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对社会保险人告知义务的要求严格程度需要与商业保险的制度配合,才既可以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权利,也可以减低制度的重叠,提高运行效率。
出处
《保险理论与实践》
2017年第7期1-18,共18页
Insurance Theory & Practi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社会法视角下的社会保险法制研究》(16FFX025)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17VI029)
人文社科重点项目《促进社会安全的社会保险法制创新研究》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