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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2018年1月1日开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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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税法”。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保税开征后,预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据悉,此次开征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和范围与现行排污费基本相同,明确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如: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12元;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
出处 《水工业市场》 2017年第9期26-26,共1页 Water-Industry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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