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社保局发布了《关于新增贵港爱尔眼科医院等五家医疗机构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号)《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规范贵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贵社保发[2017]23号)的有关规定,对贵港市爱尔眼科医院等五家医疗机构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及现场评审核查后,决定新增贵港市爱尔眼科医院等五家医疗机构为贵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保服务协议管理。
出处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2017年第23期104-104,共1页
CHINA GLASSES SCIENCE-TECHNOLOGY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