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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调整劳动模范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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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报道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调整该市劳动模范待遇标准,以便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营造尊重劳动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劳模社会地位、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具体内容:一是调整市级劳模一次性奖励标准,由5000元调整为7000元;二是调整市级劳模遗属一次性慰问金标准,由1000元调整为2000元;
出处 《工会信息》 2017年第21期49-49,共1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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