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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借名协议 产权人身份“以证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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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2003年,杨某以其子名义购买一套房屋,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儿子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款发票等由自己持有。2016年,杨某儿子挂失补办了房产证并将房屋出售。杨某认为房屋出售损害了其权益,要求儿子向其支付卖房款。杨某儿子则认为与其杨之间不存在“借名买房”,
出处 《农家致富》 2017年第22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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