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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程序“繁简分流”促快查快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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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某这个案违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查组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党员干部对违纪事实无异议,我们接收案件后与审理室沟通,明确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这使得结案时间缩短了一半。”近日,广东佛山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小赵介绍道。
作者 杨敏
出处 《广东党风》 2017年第11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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