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贪官的“影响力”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湖南省张家界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程丹峰的判决书。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于今年初判处程丹峰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一个罪名,对于严密法网、有力打击贿赂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何为"利用影响力受贿"?近几年查出的该类案件,有着怎样的规律?
作者 苏杨
出处 《齐鲁周刊》 2017年第46期26-27,共2页 Qilu Weekl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