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要实现审判环节对案件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的最终决定权,要求侦查、起诉阶段必须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客观审查运用证据。改变“坐堂式”的办案模式,从孤立、静态、封闭的书面审查向全面、动态、开放的亲历性审查转变。庭审实质化的要求重视对客观证据的审查,发挥实物证据和鉴定意见等专门技术性证据在认定案件中的作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出处
《检察风云》
2017年第23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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