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山西前首富、海鑫集团掌门人李兆会因未能偿还债款而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限制出境。据悉,2013年1月,实控人为李兆会妹妹的海博鑫惠,与银行签订协议而获得5.2亿元银行授信,美锦集团、李兆会等作为保证人,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但这之后,海博鑫惠停止业务、海鑫集团破产,导致美锦集团代海博鑫惠偿还本金及利息其2.16亿元。2016年,美锦集团申请立案要求追偿,可此时的李兆会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
出处
《中国经济周刊》
2017年第48期12-12,共1页
China Economic Week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