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执行难一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力争在一年内基本解决涉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了总攻。
出处
《天津人大》
2017年第10期27-28,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