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明确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及再生水、污泥综合利用产品自2015年7月1日起征收增值税。其中污水处理劳务和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70%,再生水、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50%,结束了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多年免征增值税的历史。78号文颁布实施后,污水处理行业反响强烈,普遍认为78号文的出台对国家全面推行增值税、进一步深化“营改增”改革、完善和延伸增值税抵扣链条具有重要意义,但将加大污水处理企业税负,不利于行业发展。本文适当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谈谈自己的想法。